“约法八章”是什么意思、怎么读
“约法八章”的拼音是 yuē fǎ bā zhāng,本页提供“约法八章”的注音、词性、基本解释、近义词、反义词和相关词语。
| 拼音 | yuē fǎ bā zhāng | 注音 | ㄩㄝ ㄈㄚˇ ㄅㄚ ㄓㄤ |
|---|---|---|---|
| 首字母 | yfbz | 词性 | 名词 |
| 近义词 | - | ||
| 反义词 | - | ||
| 基本解释 | 1.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新解放区的八项基本政策。1949年4月25日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的形式公布。主要内容为(1)保护全体人民的生命财产。(2)保护民族工商农牧业。(3)没收官僚资本。(4)保护一切公私学校﹑医院﹑文化教育机关﹑体育场所和其他一切公益事业。(5)除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和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外,凡不持枪抵抗,不阴谋破坏的国民党各级政权组织的一切人员,一律不加俘虏,不加逮捕,不加侮辱。(6)一切散兵游勇,均应向当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政府投诚报到,交出武器。(7)有准备有步骤地废除封建的土地所有权制度;逐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改善人民生活。(8)保护外国侨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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