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 · 七篇十四卷
《孟子》卷十四尽心下·第二十七节
第二十七节原文
孟子曰:“有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君子用其一,缓其二。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离。”
第二十七节译文
孟子说:“有对布帛的征税,有对粮食的征税,有征发劳力的赋税。君子采用其中的一种,缓和另外两种。采用两种而人民就会有饿死的,采用三种征赋父子就要分离了。”
孟子 · 七篇十四卷
孟子曰:“有布缕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君子用其一,缓其二。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离。”
孟子说:“有对布帛的征税,有对粮食的征税,有征发劳力的赋税。君子采用其中的一种,缓和另外两种。采用两种而人民就会有饿死的,采用三种征赋父子就要分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