酮康唑乳膏说明书
生产企业:上海宝龙药业有限公司(国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8393药品规格:15g:0.3g
以下信息仅供查询,药品说明可能因生产企业或批次不同而变化。请以药品实物说明书和医生、药师指导为准。
| 药品名称 | 酮康唑乳膏 |
| 商品名称 | 酮康唑乳膏 |
| 药品规格 | 15g:0.3g |
| 药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酮康唑20毫克。辅料为:丙二醇、十四酸异丙酯、十六醇、十八醇、失水山梨醇单硬脂酸酯、聚山梨酯60、聚山梨酯80、无水亚硫酸钠。 |
| 适应症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1~2次。用药后虽可很快见效,但为减少复发,体癣?股癣?花斑癣以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治疗2~4周;手足癣连续使用4~6周。 |
| 不良反应 | 可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 |
| 药品禁忌 | 对酮康唑、咪唑类药物或亚硫酸盐过敏者禁用,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不宜大面积使用。 5.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如痱子粉)。 6.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是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 7.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和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393 |
| 生产企业 | 上海宝龙药业有限公司(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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