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笛口服液说明书
生产企业: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国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00024药品规格:每支10ml
以下信息仅供查询,药品说明可能因生产企业或批次不同而变化。请以药品实物说明书和医生、药师指导为准。
| 药品名称 | 铁笛口服液 |
| 商品名称 | 铁笛口服液 |
| 药品规格 | 每支10ml |
| 药品成分 | 凤凰衣、茯苓、甘草、瓜萎皮、诃子肉、桔梗、麦冬、青果、玄参、浙贝母。 |
| 适应症 | 润肺利咽,生津止渴。用于阴虚肺热津亏引起的咽干声哑、咽喉疼痛、口渴烦躁。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小儿酌减。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药品禁忌 | 忌食辛辣、煎炸、鱼虾等食物。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煎炸、鱼虾等食物。|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3.发热重,咽喉痛甚者不宜使用。|4.若声嘶日久,逐渐加重,或伴痰中带血者,应考虑咽喉严重疾病的可能,需及时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00024 |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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