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氨酚那敏颗粒说明书
生产企业: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国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1903药品规格:每袋10g
以下信息仅供查询,药品说明可能因生产企业或批次不同而变化。请以药品实物说明书和医生、药师指导为准。
| 药品名称 |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
| 商品名称 |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
| 药品规格 | 每袋10g |
| 药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蔗糖、阿司帕坦、食用香精。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温水冲服。 |
| 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 药品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903 |
| 生产企业 |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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