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清热颗粒说明书
生产企业: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国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9001药品规格:10g*20袋
以下信息仅供查询,药品说明可能因生产企业或批次不同而变化。请以药品实物说明书和医生、药师指导为准。
| 药品名称 | 板蓝清热颗粒 |
| 商品名称 | 板蓝清热颗粒 |
| 药品规格 | 10g*20袋 |
| 药品成分 | 南板蓝根、薄荷脑。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疏散风热,利咽消肿。用于外感风热,热毒壅盛所致感冒发热,头痛,目赤,咽喉肿痛,流感,急性咽炎,扁桃腺炎,腮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重症可加倍,小儿酌减。预防流感等病毒感染可一日2袋,连服5日。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药品禁忌 | 风寒感冒、脾胃虚寒者不宜服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9001 |
| 生产企业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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