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细胞色素C说明书
生产企业: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国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1021218药品规格:15MG
以下信息仅供查询,药品说明可能因生产企业或批次不同而变化。请以药品实物说明书和医生、药师指导为准。
| 药品名称 | 注射用细胞色素C |
| 商品名称 | 注射用细胞色素C |
| 药品规格 | 15MG |
| 药品成分 | 细胞色素C |
| 适应症 | 用于各种组织缺氧急救的辅助治疗,如一氧化碳中毒、催眠药中毒、氰化物中毒、新生儿窒息、严重休克期缺氧、脑血管意外、脑震荡后遗症、麻酸及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和各种心脏疾患引起的心肌缺氧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15MG-30MG,视病情轻重一日1-2次,每日30MG-60MG。静脉注射时,加25%葡萄糖注射液20ML混匀后缓慢。也可用5%-11%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 |
| 不良反应 | 本品可引起过敏反应。也可因制剂不纯,混有热原而不引起热原反应。 |
| 药品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用药前需做过敏试验。皮试划痕法系用 0.03%溶液1滴,滴于前臂屈面皮肤上,用针在其上刺扎一下(单刺)或多下(多刺),至少量出血程度。皮内注射法系用0.03mg/ml溶液0.03-0.05ml皮内注射。均观察15-20分钟,单刺者局部红晕直径10mm以上或丘疹直径>7mm以上,多刺和皮内注射者红晕直径15mm以上或丘疹直径10mm以上为阳性。皮试阳性者禁用。 2、中止用药后再继续用药时,过敏反应尤易发生,须再做皮试,且应用用药量较小的皮内注射法。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1218 |
| 生产企业 | 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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