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梅止咳颗粒说明书
生产企业: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国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2016药品规格:每袋装10g
以下信息仅供查询,药品说明可能因生产企业或批次不同而变化。请以药品实物说明书和医生、药师指导为准。
| 药品名称 | 百梅止咳颗粒 |
| 商品名称 | 百梅止咳颗粒 |
| 药品规格 | 每袋装10g |
| 药品成分 | 百部,岗梅,桑白皮,东风桔,枇杷叶,陈皮,甘草,薄荷油,氯化铵,辅料为蔗糖 |
| 适应症 | 祛痰止咳。用于伤风咳嗽痰多。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药品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患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伤风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咽痒,咯痰不爽,鼻流清涕,头痛,恶风。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8.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016 |
| 生产企业 |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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