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开灵颗粒说明书
生产企业: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国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0930010药品规格:1.5g*18袋
以下信息仅供查询,药品说明可能因生产企业或批次不同而变化。请以药品实物说明书和医生、药师指导为准。
| 药品名称 | 清开灵颗粒 |
| 商品名称 | 清开灵颗粒 |
| 药品规格 | 1.5g*18袋 |
| 药品成分 |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牛角,板蓝根,黄苷,金银花。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g,一日2-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药品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 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 5. 患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30010 |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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