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口服混悬液说明书
生产企业: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国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80250药品规格:60ml:1.2g
以下信息仅供查询,药品说明可能因生产企业或批次不同而变化。请以药品实物说明书和医生、药师指导为准。
| 药品名称 | 布洛芬口服混悬液 |
| 商品名称 | 托恩 |
| 药品规格 | 60ml:1.2g |
| 药品成分 | 布洛芬。 |
| 适应症 |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 2、1~12岁儿童患者:(1)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20mg/kg,一日3次服用或遵医嘱。(2)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30mg/kg,一日3次服用或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本品耐受性良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轻度的肠、胃部不适,偶有皮疹和耳鸣、头痛及转氨酶升高等也有引起胃肠道出血而加重溃疡的报道。 |
| 药品禁忌 | 1、对本品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2、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6个月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 2、将本品和其他所有药物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 3、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否则可能引起头痛、呕吐、倦怠低血压及皮疹等。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 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患儿,肾功能不全患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患儿慎用。 5、有支气管哮喘病患儿,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合并抗凝治疗的患儿,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7、连续用药三天以上,发热或疼痛仍未缓解需请医生诊治。 8、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 使 用含布洛芬或其他的解热镇痛药物。 9、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250 |
| 生产企业 | 天大药业(珠海)有限公司(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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