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雾用乙酰半胱氨酸说明书
生产企业: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1)1.0g:国药准字H31022097;(2)0.5g:国药准字H31022107药品规格:1.0g/0.5g
以下信息仅供查询,药品说明可能因生产企业或批次不同而变化。请以药品实物说明书和医生、药师指导为准。
| 药品名称 | 喷雾用乙酰半胱氨酸 |
| 商品名称 | 喷雾用乙酰半胱氨酸 |
| 药品规格 | 1.0g/0.5g |
| 药品成分 | 含乙酰胱氨酸(C5H9NO3S)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大量黏痰阻塞引起的呼吸困难,如手术后的咯痰困难、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肺炎、肺气肿等引起的痰液黏稠、咯痰困难、痰阻气管等。本品尚可用于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解毒。 |
| 用法用量 | 1、喷雾吸入:仅用于非应急情况下,以10%溶液喷雾吸入,1~3ml/次,2~3次/日。2、气管滴入:急救时以5%溶液经气管插管或直接滴入气管内,1~2ml/次,2~6次/日。3、气管注入:急救时以5%溶液用注射器自气管的甲状软骨环骨膜处注入气管腔内,每次0.5~2ml(婴儿0.5ml,儿童1ml,成人2ml)。 |
| 不良反应 | 1、本品直接滴入呼吸道可产生大量痰液,需用吸痰器吸引排痰。2、可引起呛咳、支气管痉挛、恶心、呕吐、口臭等不良反应,一般减量即可缓解,如遇恶心、呕吐可暂停给药。支气管痉挛可用异丙肾上腺素缓解。3、与异丙肾上腺素合用或交替使用可提高药效,减少不良反应。 |
| 药品禁忌 | 支气管哮喘患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不宜与金属、橡皮、氧化剂、氧气接触,故喷雾器须用玻璃或塑料制作。本品应临用前配制,用剩的溶液应严封贮于冰箱中,48小时内用完;2、本品能增加金制剂的排泄;减弱青霉素、四环素、头孢菌素类的抗菌活性,故不宜与这些药物并用。必要时可间隔4小时交替使用。 |
| 批准文号 | (1)1.0g:国药准字H31022097;(2)0.5g:国药准字H31022107 |
| 生产企业 | 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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