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康洗液说明书
生产企业:北京华洋奎龙药业有限公司(国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9990045药品规格:50ml
以下信息仅供查询,药品说明可能因生产企业或批次不同而变化。请以药品实物说明书和医生、药师指导为准。
| 药品名称 | 皮肤康洗液 |
| 商品名称 | 皮肤康洗液 |
| 药品规格 | 50ml |
| 药品成分 | 金银花﹑蒲公英﹑马齿苋﹑土茯苓﹑大黄﹑赤芍﹑蛇床子等。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除湿,杀虫止痒。本品主治湿热阻于皮肤所致湿疹,见有瘙痒?红斑?丘疹?水泡?渗出,糜烂等和湿热下注所致阴痒,白带过多。皮肤湿疹及各类阴道炎见有上述证候者。也可用于结节性脂膜炎。 |
| 用法用量 | 1. 皮肤湿疹:取适量药液直接涂抹于患处,有糜烂面者可稀释5倍量后湿敷,一日两次。 2. 妇科病:先用清水冲洗阴道,取适量药液用温开水稀释5―10倍,用阴道冲洗器将药液注入阴道内保留几分钟。或坐浴,每日两次。或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药品禁忌 | 1.静脉曲张性湿疹不宜用本品。 2.妊娠及月经期禁用。 3.合并重度宫颈糜烂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皮肤干燥、肥厚伴有裂口者不宜使用。 4.用于治疗湿疮见有水疱、糜烂渗出时,药液稀释后用做湿敷时,其药液温度不宜过高(温凉)。 5.使用一周后,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期间,涂药部位出现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立即停用,并用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7.妇女月经期停用,经净后5天可以使用;使用期间忌房事。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45 |
| 生产企业 | 北京华洋奎龙药业有限公司(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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