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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磺酸帕珠沙星说明书

生产企业: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国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440药品规格:----

以下信息仅供查询,药品说明可能因生产企业或批次不同而变化。请以药品实物说明书和医生、药师指导为准。
药品名称甲磺酸帕珠沙星
商品名称甲磺酸帕珠沙星
药品规格----
药品成分甲磺酸帕珠沙星
适应症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扁桃体炎,胆管炎,胆囊炎,尿路感染,肺脓肿,慢性支气管炎,肝胆外科,消化内科,肾病内科,呼吸内科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成人每日两次,每次300mg(以帕珠沙星计)。重症感染患者及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性较差者,剂量可酌情增加。
不良反应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腹泻、稀便、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头痛、头晕等神经系统症状以及皮疹等。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转氨酶升高、总胆红素增加等。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发热等。
药品禁忌对帕珠沙星及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1.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 |2.肾功能不全患者: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血药浓度持续较高;因本品中的氯化钠可解离出钠离子,可导致高血钠症。 |3.心脏或循环系统功能异常者慎用。本品中含有氯化钠,易导致水钠潴留,从而使水肿症状加重。 |4.有抽搐或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 |5.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患者慎用。 |6.本品可能导致休克,所以应用本品前要详查有无过敏休克史,以便在治疗期前准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急救监护措施,以防止休克的发生。使用时如果出现过敏性休克,除急救外,尚需密切观察病人的神志、脸色、血压,保证患者的安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440
生产企业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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