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砂消食口服液说明书
生产企业:河南省奥林特药业有限公司(国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051药品规格:每支装10ml
以下信息仅供查询,药品说明可能因生产企业或批次不同而变化。请以药品实物说明书和医生、药师指导为准。
| 药品名称 | 金砂消食口服液 |
| 商品名称 | 金砂消食口服液 |
| 药品规格 | 每支装10ml |
| 药品成分 | 鸡内金、砂仁、山楂(焦)、麦芽(炒)、六神曲、菜菔子、陈皮、甘草(炙)、蜂蜜。 |
| 适应症 | 理气导滞,消食化积,醒脾开胃。适用于食滞、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偏食厌食等消化功能减弱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儿童:3岁以下,每次10毫升,一日2次;3~11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上,每次20毫升,一日2次。 2.成人:每次2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极少数有恶心现象。 |
| 药品禁忌 | 1.胃十二指肠溃疡病及胃酸过多者忌服。 2.禁食油腻。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如有少量沉淀,服前摇匀,不影响疗效。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051 |
| 生产企业 | 河南省奥林特药业有限公司(国产) |
发现信息有误?补充纠错
免费实用的在线工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