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明胶肽注射液说明书
生产企业: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744药品规格:250ml:1.6g(以含氮量计)
以下信息仅供查询,药品说明可能因生产企业或批次不同而变化。请以药品实物说明书和医生、药师指导为准。
| 药品名称 | 聚明胶肽注射液 |
| 商品名称 | 聚明胶肽注射液 |
| 药品规格 | 250ml:1.6g(以含氮量计) |
| 药品成分 | 本品为健康牛骨或猪骨明胶水解制成的灭菌水溶液。所用辅料为注射用水。 |
| 适应症 | 用于外伤引起的失血性休克:严重烧伤、败血症、胰腺炎等引起的失体液性休克者。本品可用于预防较大手术前可能出现的低血压以及用于体外循环,血液透析时的容量补充。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一次500~1000ml,滴速为500ml/60分钟。用量及输注速度根据病情决定,每日最高量可达2500ml。小儿用量按体重计,每公斤10~20ml/kg。 |
| 不良反应 | 输液中或输液后,偶可出现一次性皮肤反应(荨麻疹)、恶心呕吐、低血压、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呼吸困难、发热或寒颤、休克等严重反应病例,极少见。如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输液,并给予对症处理。 |
| 药品禁忌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仔细检查,如有下列情况,请勿使用:溶液浑浊、袋身细微破裂、封口松动。2、使用本品不受血型控制,如配合输血时,应先查好血型,以防出现红细胞假凝集现象。3、在体外循环或人工肾使用过程中,本品只能与加肝素的血液混合使用,不得直接与库血混合使用。4、如因温度较低,本品粘度加大,可稍加温后使用。5、输注本品可导致暂时性红细胞沉降率加快。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744 |
| 生产企业 |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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