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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酚麻美口服溶液说明书

生产企业: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245药品规格:100ml

以下信息仅供查询,药品说明可能因生产企业或批次不同而变化。请以药品实物说明书和医生、药师指导为准。
药品名称氨酚麻美口服溶液
商品名称氨酚麻美口服溶液
药品规格100ml
药品成分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16毫克、盐酸伪麻黄碱1.5毫克、无水氢溴酸右美沙芬0.5毫克。
适应症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口服。1~3岁每次服5毫升;4~6岁每次服7.5毫升;7~10岁每次服10毫升;11~14岁每次服20毫升,一日3~4次,
不良反应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药品禁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1.运动员慎用;运动员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抑郁症和哮喘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将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245
生产企业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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