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盐酸尼莫司汀说明书
生产企业: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国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6672药品规格:25mg
以下信息仅供查询,药品说明可能因生产企业或批次不同而变化。请以药品实物说明书和医生、药师指导为准。
| 药品名称 | 注射用盐酸尼莫司汀 |
| 商品名称 | 注射用盐酸尼莫司汀 |
| 药品规格 | 25mg |
| 药品成分 | 主要成分:盐酸尼莫司汀 |
| 适应症 | 脑肿瘤、消化道癌(胃癌、肝癌、结肠、直肠癌)、肺癌、恶性淋巴瘤、慢性白血病等。 |
| 用法用量 | 通常,本剂按每5mg溶于注射用水1ml的比例溶解下述剂量,供静脉或动脉给药。 1.以盐酸尼莫司汀计,按体重给药,1次给2-3mg/kg,其后据血象停药4~6周,再次给药,如此反复,直到临床满意的效果。 2.以盐酸尼莫司汀计,将1次量2mg/kg,隔1周给药,2-3次后,据血象停药4~6周,再次给药,如此反复,直到临床满意的效果。 |
| 不良反应 | 用药后会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出血倾向、过敏症,肝肾功能损害、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口内炎、腹泻。偶出现间质性肺炎。也可乏力、发热、头痛、眩晕、痉挛、脱发、低蛋白血症。有时出现GOT、GPT和BUN上升、蛋白尿。 |
| 药品禁忌 | 骨髓功能抑制患者和对本品有严重过敏症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不全者及儿童、老人慎用,严重骨髓抑制和对本品过敏者及水痘病患者禁用。2.每周必须进行血液及肝肾功能检查,密切注意感染及出血倾向。3.本品不能肌注或皮下给药,静注不可使药液外漏,以免局部硬结坏死。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672 |
| 生产企业 | 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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