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泡腾颗粒说明书
生产企业:华裕(无锡)制药有限公司(国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83080药品规格:0.5g。
以下信息仅供查询,药品说明可能因生产企业或批次不同而变化。请以药品实物说明书和医生、药师指导为准。
| 药品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泡腾颗粒 |
| 商品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泡腾颗粒 |
| 药品规格 | 0.5g。 |
| 药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65g。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下小儿用量:|1.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1-1.5包,若持续发热后头痛,可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2.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5-2包,若持续发热后头痛,可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3.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2-3包,若持续发热后头痛,可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4.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3-3.5包,若持续发热后头痛,可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 药品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老年患者慎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080 |
| 生产企业 | 华裕(无锡)制药有限公司(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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