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地塞米松说明书
生产企业:上海新华联制药有限公司(国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1586药品规格:原料药
以下信息仅供查询,药品说明可能因生产企业或批次不同而变化。请以药品实物说明书和医生、药师指导为准。
| 药品名称 | 醋酸地塞米松 |
| 商品名称 | 醋酸地塞米松 |
| 药品规格 | 原料药 |
| 药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 |
| 适应症 | 适合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 用法用量 | 1.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2.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片),视病情而定。 |
| 不良反应 | 长期大量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 药品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 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586 |
| 生产企业 | 上海新华联制药有限公司(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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