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搽剂说明书
生产企业: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国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4675药品规格:2%
以下信息仅供查询,药品说明可能因生产企业或批次不同而变化。请以药品实物说明书和医生、药师指导为准。
| 药品名称 | 硝酸咪康唑搽剂 |
| 商品名称 | 硝酸咪康唑搽剂 |
| 药品规格 | 2% |
| 药品成分 | 本品含硝酸咪康唑(C18H14C14N2O·HNO3)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 适应症 | 用于由皮癣菌、酵母菌及其它真菌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真菌性甲沟炎、念珠菌性阴道炎。 |
|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2.念珠菌性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药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 |
| 不良反应 | 耐受性好,少数患者可能有灼烧和刺激感。偶见过敏反应。 |
| 药品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避免接触眼睛。 3.涂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需咨询医生。 4.请将药物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675 |
| 生产企业 | 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国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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