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麻美明分散片说明书
生产企业:河北东风药业有限公司(中国/河北)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0593药品规格:对乙酰氨基酚325mg盐酸伪麻黄碱30mg盐酸苯海拉明2.m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铝塑加双铝箔包装,12片/板,1板/盒
以下信息仅供查询,药品说明可能因生产企业或批次不同而变化。请以药品实物说明书和医生、药师指导为准。
| 药品名称 | 氨麻美明分散片 |
| 商品名称 | 新菲 |
| 药品规格 | 对乙酰氨基酚325mg盐酸伪麻黄碱30mg盐酸苯海拉明2.m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铝塑加双铝箔包装,12片/板,1板/盒 |
| 药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mg,盐酸伪麻黄碱30mg,盐酸笨海拉明25m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流鼻涕、流眼泪、打喷嚏 、鼻塞、咳嗽等症状。 |
| 用法用量 | 1.临用前置温开水中化开服用或与温开水一起吞服。2.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及老年人,每次1~2片,每日3~4次,12岁以下的儿童遵医嘱。 |
| 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和食欲不振等,可自行恢复。 |
| 药品禁忌 | 1.对盐酸伪麻黄碱、盐酸笨海拉明、氢溴酸右美沙芬或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禁用。 2.高空作业人员、驾驶员及机械操作人员禁用。 |
| 注意事项 | 1.每天总剂量不得超过8片,每次服用间隔不宜小于6小时,疗程不得超过7天。 2.下列情况应慎用:伴随发热、皮疹、红肿或持续头痛者;发热超过3天患者;伴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抑郁症、哮喘、糖尿病、甲状腺疾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引起排尿困难、呼吸困难、肺气肿患者;合并有继发感染或慢性咳嗽伴有痰多粘稠患者。 3.不能同时服用含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它抗感冒药。 4.避免饮酒或饮用含有乙醇的饮料。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593 |
| 生产企业 | 河北东风药业有限公司(中国/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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